执行死刑!男子因玩笑持刀报复致3死1伤,曾伤害父亲致死获刑13年( 三 )


事后,检方指控冯某犯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相关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死刑】
曾伤害父亲致死获刑13年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据悉,1988年,冯某曾因犯抢劫罪获刑1年6个月,1995年因故意伤害罪获刑13年 。
冯某的亲人证实,其家族没有精神病史,冯某在上世纪70年代末曾进工厂上班,后因家庭纠纷将其父亲伤害致死被判刑13年,刑满释放后靠打工和吃低保为经济来源,其低保卡由其二嫂代为保管 。在熟悉冯某的亲人和街坊四邻的印象中,冯某个性较孤僻 , 平时说话喜欢东拉西扯,长期酗酒,喝酒后几乎无法交流,易耍酒疯 。
据四川惠诚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所按照法定程序通过专业方法对冯某进行精神医学司法鉴定,冯某属于饮酒后犯罪,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
【执行死刑!男子因玩笑持刀报复致3死1伤,曾伤害父亲致死获刑13年】2020年6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冯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相关被害者及被害者家属共计15万余元 。

执行死刑!男子因玩笑持刀报复致3死1伤,曾伤害父亲致死获刑13年

文章插图


↑冯某被警方抓获,指认现场 摄影 杨烈
本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冯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冯某酒后为泄愤,持刀先后闯入两户居民住宅,捅刺四名无辜被害人 , 致三人死亡、一人重伤,犯罪性质、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冯某曾两次因暴力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 , 又犯故意杀人罪,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 应依法惩处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 定罪准确 , 量刑适当 。审判程序合法 。依法核准对冯某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
12月6日上午,四川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冯某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王超
实习编辑 罗宇婷 责任编辑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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