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2021年义务段民办学校招生实施细则( 三 )


各民办随迁子女学校驻校督学要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对擅自突破招生条件、招生计划和招生区域的,要同时追究督学责任 。
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83698076,82491672,招生投诉电话:82962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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