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南宁公租房第五批 2022年第五批南宁公租房选房报名通告( 三 )


(4)获得本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的 。
符合以上条件的轮候家庭,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优先保障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优先配租家庭应按照保障资格核准时间顺序进行排序,逾期不提供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予优先配租 。
2.同年度优先排序
在同年度取得保障资格的家庭中,A类(GZFA)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保障资格的轮候家庭和个人,优先于B类(GZF)本市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本市农村家庭和个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保障资格的轮候家庭和个人进行排序,确定选房资格名单 。
3.同一时间核准保障资格的优先排序原则
保障资格核准为同一时间的,B类保障资格(GZF)的轮候家庭,可优先于用人单位集中申请取得资格(JZ)的轮候家庭进行排序 。
(三)优先配租家庭比例限定规则
优先配租家庭数占项目可选房源数的比例不超过本次分配房源的50% 。
当优先配租家庭数小于该公租房项目可选房源数的50%的,优先配租家庭直接获得选房资格,剩余的房源全部作为非优先配租家庭的可选房源 。
当优先配租家庭数大于该公租房项目可选房源数的50%的,只有排序在可选房源数50%之前的优先配租家庭可直接获得选房资格 。超出可选房源数50%以外的优先配租家庭应与报名的其他轮候家庭进行排序,确定剩余可选房源的选房资格 。如仍未能入围本批次选房,在参加下一批次的实物配租报名时,仍需重新提交优先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作为优先配租家庭 。
六、选房分配及合同签订
(一)选房分配
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确定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通过“南宁住建”或“邕有家”微信公众号网络平台发布通告,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获得选房资格的轮候家庭 。公租房选房均为线上选房,具体选房时间和线上选房相关事宜可通过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或登陆“南宁住建”、“邕有家”微信公众号查看 。
(二)合同签订
已选房的保障家庭抽选房号后应当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办理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租赁保证金,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 。若保障资格有效期不足一个月的,需在选房之日起10日内到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管辖服务站签订承诺书并重新申请保障资格,待正式取得保障资格后1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未与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管辖服务站签订承诺书或逾期未申请、审核不通过或取得保障资格未按时限要求签订合同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选房结果,并按照《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取消其保障资格并限制2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
七、办理入住手续
签订合同的家庭应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与小区物业服务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 。
八、相关责任
抽选房号后放弃租赁权,或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均视为自动放弃实物配租,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取消其保障资格,并限定其自抽选房号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网站平台
1.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nanning.gov.cn;
2.搜索并关注“南宁住建”或“邕有家”微信公众号 。
有关公租房保障的政策、通告、公示、信息等均会在以上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报名选房分配功能设在“南宁住建”或“邕有家”微信公众号 。
(二)用户注册
报名家庭应按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在报名公租房项目前仔细阅读本通告内容,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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