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象山县公办初中秋季招生最新政策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2021年象山县教育局招生 2021象山县公办初中秋季招生最新政策】1.持有丹东、丹西街道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非丹东、丹西街道户籍,已在中心城区小学进城就读,要求继续在中心城区学校就读初中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在中心城区购房、经商(象山户籍)、务工(象山户籍)、持《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家庭(非象山户籍)等符合《象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象政办发〔2016〕199)相关条件的非城区小学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中心城区初中学校只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 。因身体原因不能升学的,根据休学有关规定,由学生家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就读学校办理休学手续 。各学校要加强宣传,确保法定年龄的少年全部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
二、报名办法及要求(一)全面实行网上入学报名 。按“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统一使用全市的招生管理系统,全面推行无纸化入学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县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少年,均应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5月21日-5月25日规定的时间里,利用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检索“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或利用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检索“象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进行入学报名 。
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选择“象山县”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户籍生”、“有房无户”、“经商(象山县户籍)”、“务工(象山县户籍)”或“流动随迁子女”等身份类别选择“中心城区”,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不用填报志愿 。具体操作办法详见《2021年象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办法》(此办法另行发文,请关注“象山教育”、“象山发布”微信公众号) 。其最终录取结果与报名时间先后没有任何关系,请家长尽量错开报名刚开始时的高峰期,避免网络堵塞 。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公办学校入学的依据之一 。
(二)确保报名信息真实有效 。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信息真实、有效 。县教育局将协同县相关职能部门对各类证件进行审核查验,所有证件都必须登记在册 。若审核查实伪造或隐瞒事实的,取消中心城区入学安排资格 。
网上报名期间,监护人可以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但报名系统关闭后,不能更改信息 。中心城区招生办负责对适龄少年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 。信息核验不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到符合报名条件的乡镇(含爵溪街道)参加现场补报名 。
对符合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或注册学生学籍登记的新生,统筹安排到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就读 。
三、录取办法及流程
1.各公办初中学校录取严格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及“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单独划分学区(初中学区划分文件详见3月29日公布的《象山县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年秋季象山中心城区初中户籍生学区划片范围的通告》),按下列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1)适龄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且户口簿户主和房产所有权人均为父亲或母亲)三者一致,均在该学区;
(2)适龄少年及其父母户籍均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与住宅房均在该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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