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宁海县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书( 三 )


(二)统一全县幼儿园招生时间 。各地严格按照本指导意见确定本地的招生工作安排,落实相应措施,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
(三)加强招生信息管理,坚持公开、便民原则 。充分利用公众媒体,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引导家长理性选择幼儿园 。各地招生办公室要设立现场服务点,提供现场咨询,指导帮助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完成网上报名 。电脑派位工作在县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并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公证处、园长代表及家长代表参加 。
(四)严把资格审核关 。父母或监护人根据网上登记相关要求录入信息报名,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各类证件进行资格审核和实地核查 。对监护人伪造证件或隐瞒事实的,取消统一报名资格,并报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伪造证件或隐瞒事实的,报送县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
(五)强化责任追究 。各乡镇(街道)要公布和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家长与人民群众监督 。对违规招生的区域或幼儿园,立即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问责处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干部任用挂钩 。幼儿园招生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招生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招生乱象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列入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挂牌督办整改内容 。
八、其他说明
1.各幼儿园总、分园分别招生,原则上不统筹 。
2.因公办资源有限,无法满足所有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园的需求,请家长务必理性择园 。
3.被公办园录取后,自行放弃的名额不再另行补录 。
4.2021年1月1日后招收的托班儿童不能直升该园小班,一律重新报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注册托班学籍的儿童,可以在本园区直升小班 。
5.多胞胎适龄儿童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
6.配套园小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允许三年内享受一次优先权 。
【宁海县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宁海县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书】本指导意见由宁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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