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二 )


需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件 。大陆居民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 。户籍在本省的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在浙江办理有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 。
3.学历学籍证明
(1)社会人员提供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2)在浙江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毕业班学生和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户籍在浙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毕业班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或正常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3)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参加考试的,需携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
2021年上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核联系电话、地址及公告网站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176号文件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70元 。

浙江宁波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文章插图
三、持外省笔试成绩在我省继续报考时的成绩认定
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在我省报考时,笔试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报名网站上可查)的,成绩依然有效 。
【浙江宁波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四、准考证的获取
报考人员在完成资格审核并缴费后,可于3月8日至13日期间,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前完成浙江省“健康码”的申领 。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均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且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
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过程中,须遵守考试机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试机构的安排 。
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应主动了解并遵守我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关注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防疫具体要求 。
六、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发生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
七、考试成绩查询
本次考试成绩可于4月中旬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为准 。
八、部分专业和科目的说明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专业,笔试科目为初、高中《综合素质》(代码: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以上科目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在面试时一并考核 。
小学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专业,笔试科目为小学《综合素质》(代码:201)和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
音、体、美专业的笔试科目一(中小学《综合素质》)和科目二(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或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实行单独编码,小学类别的代码为201A、202A,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代码为301A、302A 。取得201A、2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小学音、体、美专业的面试,取得301A、3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的面试 。201、202、301、302科目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但 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不能替代201、202、301、302科目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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