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正式在编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应已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
3、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之日起,要求在6个月内完成聘用手续办理 。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
四、告知事项及其他
1、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
2、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温州生源2020-2021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毕业生,以及非温州生源2020-2021届在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毕业生,具体按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执行 。截止到2021年9月25日,除上述人员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户籍不限的报考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户籍要求为“浙江省”的岗位,按照上述规定参照执行 。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
4、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
6、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及疫情防控要求将在温州市人力社保局和温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 。
7、本公告公示期自2021年9月15日起至9月24日止共7个工作日 。考生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应在9月17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 。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岗位或专业的,须在9月22日前向市卫生健康委提出增补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
8、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卫健委及其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不举报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
五、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地点、联系电话:

文章插图
六、有关防疫要求
报考人员须做好个人防疫工作(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服从有关防疫措施管理 。
附件1 2021年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二)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报名表.docx
相关经验推荐
- 温州乐清市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
- 温州2021年下半年高中、中职及中职指导师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2021年下半年浙江温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温州2021年下半年高中、中职及中职指导师教资认定体检
- 2021年江门市社保缴费标准 2022年江门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 报名时间及地点 温州龙港市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温州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资考试考场分布图及考试时间
- 温州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 2021下半年浙江温州教师资格证成绩查询入口
- 2021年下半年温州教师资格笔试成绩查询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