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新安江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三 )


关于提供房产材料具体说明:
1.父母(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已办好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原件 。
2.父母(监护人)当前住房属拆迁房、安置房等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并提供2020年5月当月的家庭电费、水费支出清单各1份,电费、水费清单户主须为新生父母(监护人) 。
3.父母(监护人)已经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交易,下同)房产,但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的:属一次性付款购买的,提供购房合同、银行缴款记录单、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属按揭贷款购买的,提供购房合同、按揭贷款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银行按揭还款记录清单 。
(三)其他情况报名办法
1.适龄特殊儿童入学 。各幼儿园要积极创造条件,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残疾儿童提供随班就读机会 。
2.对符合国家、省市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本校实际工作一年以上且仍在本校工作的在职教工子女、援疆援藏干部子女、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登录系统网络报名后,还须在6月17日前将相关信息材料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市教育局提请相关部门审核后,依据上级及本市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园 。
六、录取及调配办法
(一)录取办法
按相关部门核查比对后的信息,根据招生计划按ABCD生源排序录取;幼儿园在同一社区有2个及以上园区的,以园为单元组织录取,参考家长志愿,依据排序原则确定录取园区 。
类别
批次
具体说明
排序原则
A类
新生户籍、父母(监护人)房产或拆迁安置房均在幼儿园学区范围内
先按新生本人落户时间排序,若入户时间一致,则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契证)或拆迁安置协议时间排序
B类
按新生户籍地址,父母(监护人)幼儿园学区范围内无房产
按新生本人落户时间排序
C类



父母(监护人)幼儿园学区范围内的拥有房产或拆迁安置房
按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时间或拆迁协议签订时间排序



父母(监护人)幼儿园学区范围内的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交易)购房合同
按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交易)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排序



父母(监护人)持有幼儿园学区范围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按《浙江省居住证》签发日期排序
D类
根据各幼儿园ABC类录取后余额情况进行调配
按父母(监护人)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父母亲均缴纳的以缴纳时间长的一方为准)或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排序
(二)调配办法
1.调配原则:按照“家长自愿、志愿优先、协同配合”的原则进行调配 。
2.调配办法
各类别(批次)超计划生源由市教育局统一汇总,并按照A→B→C类生源类别、批次、时间排序,根据排序位次,参照家长志愿在本街道或就近街道尚有招生余额的幼儿园统筹安排入园 。其中洋安幼儿园在完成本学区ABC类生源录取后,如有余额先接纳新安江街道调配的ABC类生源,后安排洋溪街道D类生源 。
A、B类涉及调配的生源,如公办幼儿园余额调配已满或不愿意到被安排的公办或民办幼儿园就读,新生父母(监护人)可自行选择有余额的其他幼儿园就读 。C、D类涉及调配的生源如不愿意到被安排的幼儿园就读,新生父母(监护人)可自行选择有余额的幼儿园就读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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