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 二 )


②规范托管课程设置 。课后托管服务要将学生自主课程(自主作业)和学生个性课程(体育艺术等)相结合 。初中晚自习结束不得晚于20:30,学校要做好放学后托管时间和晚自习的统筹安排 。中小学校常规托管每天原则上安排1个课时为学生个性课程 。严禁在课后托管和初中晚自习期间集体上课、讲授新课 。
③规范托管师资安排 。课后托管服务既可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 。各地可按照规范程序遴选有资质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入校园提供有质量的课后托管服务 。
④规范服务质量管理 。学校要因校制宜制定课后托管服务实施方案,增强课后托管服务的吸引力 。要通过“金托管”课后托管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定期开展学校托管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和项目质量评价,不定期开展各类群体的满意度调查 。每年开展托管服务示范学校测评工作 。
⑤规范保障激励措施 。各地要积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确定课后服务费具体标准 。课后托管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 。有关部门在核定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取酬情况,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也不纳入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计算比较口径 。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托管服务的,课后托管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学校可统筹安排参加课后托管服务教师上下班弹性制度 。教师参加课后托管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 。
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做到“五个严格”:
①严格培训机构审批 。各县(市、区)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已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如体育类由体育部门监管、文化艺术类由文广旅游部门监管、科技类由科技部门监管、婴幼儿照护类由卫健部门监管),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 。
②严格规范培训行为 。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涉及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校外培训 。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 。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 。严禁在职教师到校外机构兼课,严禁在职教师开展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引导学生不参与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校外培训 。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
③严格培训收费标准 。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全面推广使用“金信培”平台,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等问题发生 。
④严格培训广告管理 。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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