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三 )


(六)服务收费
课后服务费标准应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确定,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多种方式筹措经费,有条件的县市区及台州湾新区要逐步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 。学校场所及设施要无偿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开放,财政资金开办的线上学习资源免费向学生提供 。
具体收费标准由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地方政府确定后施行,台州湾新区参照椒江区标准执行;如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减免课后服务费 。民办寄宿制学校开展暑期托管可收取课后服务费,其他课后服务不得收费 。课后服务费可使用财政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由学校根据实际用于课后服务等开支 。
(七)服务取酬
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具体取酬标准、操作细则由各地人力社保、财政、教育部门参照前期小学课后托管取酬标准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商议制定 。对引进的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项目参与人员的劳务费,学校可按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整体打包支付 。
(八)服务安全
各地各校要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把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工作延伸至课后服务期间,确保师生安全 。要明确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工作人员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切实做到课后服务集中有人员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 。要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学生平安保险的保障范围应覆盖学生全部在校时间 。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 。要高度重视、统筹做好辖区内课后服务工作,抓紧出台课后服务总体方案及配套政策,做到“一县一案”;要明确各部门职责,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工作绩效 。
(二)强化阵地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强化主阵地意识,充分利用自身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要制定“一校一策”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工作 。要认真落实课内要求,健全教学管理规程,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高学生在校学习效率;要加强作业管理和指导,通过对作业来源、质量、布置、批改、反馈、讲评、辅导等各环节的统筹管理,确保作业总量不超标、作业结构更合理,作业效果有保障 。根据学校和学段的实际,适当考虑作业的层次性、选择性,并有适量的个性化、校本化作业,提倡作业评价方式的多元化 。做到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至少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加强课后服务过程管理,开展课后作业等专项监测和反馈视导活动,探索构建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的课后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不定期开展各类群体满意度调查,持续改进服务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
(三)加强规范管理,严格工作纪律 。学校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等事项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各学校要按照“七个严禁”的要求,严格托管纪律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查处公办学校教师的校外有偿补课行为,对查实的违规教师要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和解除聘任关系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