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审查和课程免考须知( 二 )


6.结果反馈: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审核结果、打印课程免考通知书 。
三、办理时间
以下公布的时间为辽宁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在各个时间段内服务器开通时间为每天9时至22时 。
1.考生网上注册、申请免考时间:2023年2月20日—2月24日 。
2.沈阳市、大连市各区及其他各市招考办现场确认及初审工作时间:2023年2月25日—3月2日 。
沈阳市和大连市市级招考办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3日—3月9日 。
3.考生网上支付时间:2023年2月25日—3月3日 。
4.全省最终审核工作时间:2023年3月11日—3月20日 。
5.审核结果反馈时间:2023年3月21日—3月27日 。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发改收费函 【2020】11号)
(二)收费标准:免考审定费为30元/生 。
五、免考规定
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辽招考委字〔2009〕21号)有关规定,就课程免考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的,按不同报考对象有如下规定:
1.各类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
2.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基础课 。
3.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政治课 。
4.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试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
(二)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含独立本科段)专业的,按不同报考对象有如下规定:
1.各类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
2.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结业生可免试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基础课 。
3.各类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政治课 。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
5.国外留学的学历证书必须经国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证后,可按照相关规定报考和免试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基础课 。
(三)各类高等教育专业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有关等级证书者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
1.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文秘及相近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 。
2.外国语言文学类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外语 。
3.经济学类毕业生可免考政治经济学(财) 。
4.凡各类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者,可免考与毕业专业名称相同的课程 。
5.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以上(含一级)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技术(含理论和实践) 。
6.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C语言设计证书(笔试和上机),可免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含理论、实践) 。
7.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三级PC技术证书(笔试与上机),可免考《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含理论和实践) 。
8.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理论和实践) 。
9.获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理论和实践),获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理论和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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