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三中学2022年科技创新班自主招生方案( 二 )


(五)录取方式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综合评价 , 并同时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 。市招生办参照考生中考成绩 , 根据考生志愿、综合表现评定档案及综合评价结果 , 予以投档录取 。
1.录取学生综合表现评定须达到B等级(含B等级)以上 。
2.根据参加我校综合评价考核考生中考成绩进行排位 , 排位前60%的考生中末位考生的分数确定为我校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 。符合控制线上考生按学校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录取 , 若招生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综合评价结果相同 , 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优先者录取;未能达到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 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
3.录取结果由市招生办发回我校予以公布 。
八、收费标准
此次报名及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评价不收任何费用 , 被自主招生招收的学生 , 按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与统计局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标准收费 , 普通生学杂费1219元/生·学期 , 住宿费900元/生·学期 。
九、咨询及申诉电话
(1)咨询电话:0757-83132618 , 谢老师、徐老师;
(2)申诉电话:0757-83132623 , 陈老师 林老师;
接受咨询或申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 下午15:00-17:00
佛山市第三中学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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