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幼升小条件 2022武汉幼升小户口要求( 二 )


3.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其他区,随监护人居住在高新区的可以在高新区入学吗?
答: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在东湖高新区居住的武汉市其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坚持回户籍所在区就近入学;如果希望到东湖高新区入学,需要将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到东湖高新区或就读高新区民办学校 。
4.适龄儿童户籍在东湖高新区,监护人在东湖高新区有两处及以上房产,怎样入学?
答:按户籍所在的房产即“人户合一”安排入学 。
5.适龄儿童户籍在高新区,因拆迁原因居住在区内非户籍地的如何入学?
答:因拆迁原因居住在片区内的东湖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需将户籍迁入到现居住地片区 。确有困难且能提供拆迁未还建证明,先到户籍所在地学校申请入学,7月26日以后再到现居住地片区学校登记,待学校正常范围内学生录取完后,有空余学位的,视学位情况适当接收,没有学位的原则上回户籍地入学 。
6.适龄儿童户籍在高新区,长期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户籍在爷爷奶奶的房产上,如何安排入学?
答: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房产证(父母拥有100%产权)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如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均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并长期居住在一起,适龄儿童父母在市内无住房的,且能提供房管局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按C类排序靠前的原则,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如统筹到片区内学校,则同时锁定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学位 。
二、房产问题
1、什么性质的房产才能作为入学依据?
适龄儿童(少年)合法监护人提供的房屋权证或购房合同,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具体情况要看各区教-育-局政策)
2、只要有房产就可以在武汉市入学?
不一定 。武汉市对口入学要求“人户合一” 。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东西湖区:非东西湖区户籍,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东西湖区房产或东西湖区《武汉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应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
汉阳区:武汉市其他区适龄儿童申请在汉阳入学,其法定监护人须拥有汉阳房产,且实际入住 。非武汉市户籍必须有汉阳区居住证及就业证明才可在汉阳区就读 。如无房产证则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有业主信息、购房地址及交房日期的前几页即可),入住证明(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证明)
东湖高新区:截止幼升小报名登记时间未交付或未实际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房产已实际入住,但户籍未落户在该房产上的需将户籍迁到该房产上,以免影响孩子入学 。非武汉市户籍须持有居住证,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仍在办理中、或仅持有居住证,但没有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其子女不能在本区公办小学就读,须回户籍地登记入学 。
青山区:常住居民凭本区户口申请入学;流动人口凭本区居住证申请入学 。
经开区: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精神,在学校有富余学位的前提下,优先解决既有开发区合法房产又有居住证居民子女入学 。其他具有开发区合法房产居民子女按照“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原则依据房产持有年限长短顺序入学,如果对口学校学位供给不足,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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