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最美劳动者技能提升奖励申领事项的通知( 二 )


(三)资金拨付
各级人社经办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公示通过的名单完成发放 。
建立健全奖励资金发放管理制度,对虚报、冒领奖励资金等行为,应退回所有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
四、附则
奖励资金由市、区(县级市)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对姑苏区、其他五区、市(县),市级财政分别承担80%、30%、10%,所需资金纳入各地人社部门预算 。
各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申领办法 。
附件1:各市、区人社经办部门联系方式
附件2:苏州市“最美劳动者”技能提升奖励申领表
附件3:苏州市“最美劳动者”技能提升奖励财政资金申请表(各市、区)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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