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安市秋季幼儿园招生方案及时间 2022年南安市秋季幼儿园招生方案( 四 )


(三)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及时公布正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名单 , 引导幼儿到公办园、公办性质幼儿园(班)或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入园 , 防止出现虚假宣传及不择手段争抢生源等违规行为 。
(四)各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规模 , 小班新生原则上每班不超过35人 , 不得招收不满三周岁的幼儿入园 , 不得跨服务区域招生 。
(五)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及村(社区)、幼儿园要认真履行职责 , 严格审核有关材料 , 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相关社区要指定专人配合市区市直幼儿园入户调查辖区内适龄幼儿是否符合“两一致” 。同时 , 市区市直幼儿园应到公安、不动产登记部门以及相关社区核对招生对象相关信息 , 公安、不动产登记部门及相关社区应对幼儿园核查工作给予支持配合) 。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予以严肃查处 , 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人员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市直公办幼儿园要建立完整的新生备查材料档案 , 做到一生一档 , 审核人员和园长必须在新生备查材料复印件上签名 , 招生对象名单须报送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备案 , 不得擅自招收名单外的对象(包括中、大班) 。
(六)各幼儿园招生期间应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 , 并公布招生咨询服务、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 。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 , 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 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 。凡符合入园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 , 不符合入园条件的要给予耐心解释说明 , 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 。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 , 切实维护招生秩序 , 维护社会稳定 , 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
(七)除特教学校招收残疾幼儿入学外 , 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 , 优先接受片区内具有参加集体生活和学习活动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学 , 特别要做好招生范围内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 , 不得歧视或拒收 。适龄孤儿、残疾幼儿、城乡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幼儿依据合法监护人申请 , 优先入读普惠性幼儿园 。
七、其他
(一)2023年 , 我市幼儿园招生政策将根据省、泉州市招生文件精神 , 并结合我市实际进行适度调整 。
(二)本《通知》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执行 。
附件:1.南安市2022年秋季幼儿园新生招生计划
2.实验幼儿园等5所中心城区市直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服务区域
【2022年南安市秋季幼儿园招生方案及时间 2022年南安市秋季幼儿园招生方案】3.南安市幼儿园“就近入园”申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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