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民办 2022哈尔滨松北区小学入学招生政策条件( 二 )


根据《黑龙江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方案》,控制全区招生计划总数,确保全区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控制在15%以内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一经核定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未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无效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违规招收的学生将不予办理学籍 。严禁超标准班额,按规定时限消除“大校额 ”学校 。
3.及时公布招生信息 。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要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招生简章应包含学校名称、学校地址、办学基本条件、收费标准、招生计划数、住宿情况、公开承诺、招生咨询电话等内容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
4.严禁提前组织招生 。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并向社会发布,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报名、开展招生 。严禁将小学未毕业学生或无小学学籍的学生招收到初中学校就读 。
5.严格规范招生方式 。
对报名人数超过派位招生计划的学校,按派位招生计划的100%电脑随机录取 。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 。九年一贯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可以根据学生意愿直升本校初中部,拟直升学生数大于初中部招生计划数的,也须采取随机录取方式确定直升名额 。设有幼儿园部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020年5月22日前的在园幼儿可以根据入园约定和幼儿意愿采取直升方式入本校小学部,具体办法同上述小学直升初中办法 。2020年5月22日起,新入园的幼儿不再允许直升 。依据相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享受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等入学政策 。
6.严密制定招生流程 。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只可选择公办或民办其中一种入学方式,不可兼报 。所有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放弃公办小学学区或公办初中对口资格 。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每名学生只能选报1所 。通过“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按报名志愿随机确定录取顺序号,在规定时间内录满(完)为止 。电脑随机录取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共同监督下进行 。未被相应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以报名时提交的户籍、房产及小学毕业学校信息为依据)统筹安排入学 。
7.优化报名录取手段 。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过“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网上报名、志愿填报、随机录取、一键分班、公开公示等功能,并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
8.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
严禁擅自更改录取结果;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电脑随机录取以外方式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酌情核减该校当年或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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