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考生应自觉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防疫检查,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询问、排查、转考、送诊等安排 。拒不接受的,按照防疫及考务要求处理 。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
特别提示:受疫情影响而出现特殊情况的考生,请抓紧与所在学校联系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及时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接收或查阅考试通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准考证自助打印系统于5月24日开启,届时考生可以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附件: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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