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转外就医人员无法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时,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然后凭参保人身份证、银行卡、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明细清单(需加盖医院有效公章)、有效票据等材料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履行报销手续 。
以上内容,如遇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新政策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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