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区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办法 云龙区小学招生简章( 三 )


3.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学生及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证确定学生施教区 。
4.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证、户籍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
5.学生独立拥有或与监护人共有房产的参照上述相关规定执行 。
(三)施教区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
1.确因客观原因,户籍、房产证无法一致的适龄儿童,唯一房产的以其父母的房产证来确定施教区;有两处及以上居住房产的,以户口和房产证一致的房产确定施教区 。
2.拆迁异地安置的,凭学生父母的拆迁安置协议,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 。
3.下列情况之一者,持云龙区户籍及其他相关证明,可以选择在云龙区户籍所在地或云龙区居住房产所属施教区的学校登记、报名,但必须接受区教育局统筹安排:①适龄儿童父母购买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居住房产的,凭购房合同;②货币拆迁确未购房的,持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③学生及其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属于空挂户,且学生及其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的,持无房产证明;④其他特殊情况学生 。
4.从2016年起,以起始年级为基点,公办小学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
(四)学校施教区内生源过多时,优先安排施教区内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学 。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 。各校要坚持人民立场、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招生规定和相关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与监督,要周密细致做好招生的咨询、登记等接待工作,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
(二) 坚持正确导向,营造健康氛围 。各校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不得违规宣传,更不得违规炒作 。各校要主动服务家长和学生,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理念,理性安排子女入学 。做好舆情与风险防控,采取“一校一策”的方法,扎实做好维护稳定、舆情引导等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
(三)关注特殊群体,落实控辍保学 。各校要切实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等的入学及服务保障工作,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因病因残失学 。要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帐;采用联控联保机制,健全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努力将控辍的工作与责任落实到每所学校和相关教师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相关就医病历、单据等,于2022年8月31日前到施教区学校备案 。
(四)完善招生平台,规范信息采集 。各校要用好义务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录取信息平台,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通过平台逐步实现招生资讯发布、网上报名、信息采集、材料审核和区域内统一招生录取等工作,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强化同步招生监管 。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 。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要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 。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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