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就业服务中心 廊坊就业迁入办理指南( 二 )


第二步线上审核审批
公安机关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结果
1:对于符合条件 , 材料齐全的将以微信通知的方式告知申请人 。
2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 将以微信通知方式告知不予办理的原因 , 业务终止 。
3:对于材料缺失或拍摄不规范 , 将以微信方式告知申请人补充、完善材料后 , 重新提交 。
第三步业务办理
对于线上审核审批通过的申请人自告知后 , 须携申报电子材料的原件以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指定户籍窗口 , 填写《户口迁入申请表》办理落户 。
特别告知
申请人所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 , 因提供伪造、虚假证件造成法律后果的 , 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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