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襄都区社保局 邢台市襄都区社保补贴办理指南( 二 )


7、补贴拨付
区人社局财务部门在收到财政局核拨的资金后,根据《花名册》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灵活就业人员“工商银行”账户 。
相关说明
1、有合法用工单位并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困难人员”不得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与用工单位有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应由用工单位承担,其保险费不落实的,当事人可向所在地人社局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2、申请人要认真填写表格,申报材料要真实有效,提供的工商银行卡账户在拨付到账前应保证正常使用 。申请时姓名、身份证号、账户信息要一致,且务必于2021年8月28日前到受理部门提出申请 。因信息不真实、不全面、不一致、没按时申请的,不予补贴 。
此次补贴仅限于2020年度社保补贴,申请2019年(含2019年)之前补贴的不予受理 。
3、2020年度首次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次月起开始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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