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即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
相关材料下载>>>《工伤认定申请表》
办理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社局工伤认定窗口(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咨询电话:0539-8606083
提交申请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春冬季),下午14:00—17:30(夏秋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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