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 二 )


(三)重点机构和场所人员检测 。
学校和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专科医院、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监管场所、生产车间、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下应做好相关人员症状监测,可根据当地防控需要组织开展核酸抽检 。辖区内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疫情后,应及时组织完成1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按照每天至少20%的抽样比例或辖区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
(四)社区管理人群检测 。
1.纳入社区管理的新冠肺炎出院(舱)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在出院(舱)后第3、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
2.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开展“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 。
3.对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开展“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管理期限自离开高风险区域算起直至满7天 。流入地排查发现后,应立即对外溢人员开展1次核酸检测,后续按要求的频次开展;排查发现外溢情况时,如溢出人员离开高风险区已超过7天,立即完成1次核酸检测后,无需进行居家隔离 。
4.对低风险区外溢人员,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期间间隔24小时 。
5. 对涉疫场所暴露人员,在判定后的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
6. 解除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在居家隔离的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
7. 其他需要协查人员 , 按照属地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排查或协查发现风险人员后,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 。
(五)购药人员检测 。
出现本土疫情后,辖区药店应对购买退热、抗病毒、抗生素、止咳感冒等药物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推送辖区街道(社区)管理,及时督促用药者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先开展1次抗原检测 。
(六)跨区域流动人员检测 。
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 , 在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省界服务区、港口等地设置核酸采样点,面向跨省流动人员提供“落地检”服务,引导自驾游人员每到一地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
旅客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 。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对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人员需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3岁以下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可免于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

文章插图
资料图
二、区域核酸检测
疫情处置过程中,在流行病学调查基础上,根据疫情发生地区人口规模大小、感染来源是否明确、是否存在社区传播风险及传播链是否清晰等因素综合研判,根据风险大小,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确定检测人群的范围、频次和先后顺序 。如个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区域传播风险较低,密切接触者已及时管控,经研判无社区传播风险,可不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
(一)省会城市和千万级人口以上城市 。
疫情发生后,经流调研判,传播链不清、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多、风险人员流动性大 , 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疫情所在区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 , 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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