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我为群众办实事 泰安“我为群众办实事”( 四 )


二十一、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事项内容:组织查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过期食品、依法应当而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或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开展违法食品销毁活动,形成有效震慑,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二十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事项内容:深化主动警务,组建市县两级网上作战团队,建设情、指、勤、舆一体化的作战中心,24小时在线,为案件侦办、追赃挽损争取战机;明确市、县作战中心职责定位,由县级输出初级研判产品,市级实施精准研判,为全警精准打击提供强有力的研判支撑 。实行“带案入驻”“局长盯案”制,与驻泰银行以及互联网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做到线索查清、人员到案、全案全结;建立新型犯罪研究作战中心、县级公安机关、派出所、基层治保组织“四级宣传防范网络”,开展“终结诈骗·国泰民安”反诈骗集中宣讲、电信网络诈骗“零发案”创建等活动,增强全社会对网上新型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
完成时限:2021年取得重大突破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二十三、落实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资金补贴政策
事项内容:为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全市空气环境质量,在泰安市内注册登记营运手续的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且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资金补贴 。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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