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常见问答 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继续教育类型有哪些?( 二 )


10. 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接受学历继续教育,不需保存相关资料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
11. 没有证书的兴趣培训费用可扣除吗?
答:目前,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限定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上述培训之外的花艺等兴趣培训不在扣除范围内 。
12. 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是否需要报告?
答:纳税人终止学历继续教育的,应当将相关变化信息告知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 。
13.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继续教育的扣除主体以纳税人本人为主 。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暂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
14. 我参加了学历(学位)教育,最后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是否可以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答: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按照实际受教育时间,享受每月400元的扣除 。不考察最终是否取得证书,最多扣除48个月 。
15. 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取得多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均需要填写?
答:对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同时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只需填报其中一个即可 。但如果同时存在学历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类继续教育情形,则每一类都要填写 。
16.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方式是什么?
答:对学历继续教育,采取凭学籍信息定额扣除方式 。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学籍、考籍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
17.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请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号) 。
18.如果可以,48个月后,换一个专业就读(属于第二次继续教育),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泰安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常见问答 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继续教育类型有哪些?】答:纳税人48个月后,换一个新的专业学习,可以重新按第二次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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