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实施了吗现在( 二 )


三、相关协作部门和机构的工作职责
1.自然资源部门
负责牵头统筹“带抵押过户”登记业务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制定业务操作规则、流程和要件标准;负责开发业务办理系统与辽宁省政务服务网对接;负责不动产登记机构服务窗口业务培训;积极推广“带抵押过户”登记业务模式办理转移登记 , 组织“带抵押过户”登记业务的宣传工作 。
2.住建部门
负责完善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系统与“带抵押过户”登记业务衔接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房地产经纪机构做好居间工作 , 推动“带抵押过户”业务顺利实施 。
3.人民银行、银保监局
负责组织各金融机构根据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开展“带抵押过户”业务 , 指导各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完善变更抵押人、顺位抵押、抵押状态下不动产转移、贷款发放、抵押注销等金融机构端业务标准和流程;负责推动不同银行间“带抵押过户”登记业务安全有效开展 。
4.税务部门
负责完成“带抵押过户”登记业务的税务申报受理和税款征收工作;负责向登记机构推送完税(免税、不征税)信息工作 。
5.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负责指导“带抵押过户”业务实施范围内的公积金办事窗口 , 参照银行业金融机构模式开展“带抵押过户”登记业务 。
四、工作要求
1.坚持人民至上 , 加强部门间协作
各部门要积极主动相互配合 , 提升服务意识 , 进一步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 。以不动产登记窗口作为为群众提供政务服务的桥梁和纽带 , 让企业、群众切实感受到“带抵押过户”政策带来的便利 。
2.各金融机构要积极稳妥开展带押过户业务
全市各银行在人民银行和银保监局的指导和监督下 , 严格落实存量房“带抵押过户”登记业务有关政策和规定 , 适时优化调整“带抵押过户”业务中产生的审贷、放贷、还贷、申请对应不动产登记等业务标准和流程 , 制定标准化办事指南;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机制 , 加强资金监管 , 业务沟通及材料传递等 , 确保交易资金安全;负责核验线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好本行内从事“带抵押过户”登记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卖方银行负责提交原抵押权变更登记申报、提交原抵押权注销申请 , 买方银行负责提交顺位抵押权登记申报、买方贷款发放 。
3.房地产经纪机构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积极向交易双方做好政策宣传 , 引导买卖双方当事人运用好此便民服务举措 , 协助双方当事人联系金融机构 , 按标准准备申请材料 , 做好“带抵押过户”登记业务前序相关工作 。
本通知内容自2023年3月15日起实施 。
其他县市区、先导区可参照本通知开展“带抵押过户”工作 。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大连监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大连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实施了吗现在】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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