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办理指南( 二 )


(三)地市级复核及公示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核实 。对被推荐单位进行统一公示 , 不少于 5 天 , 公示无异议后 , 填写推荐意见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 , 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四)省级核实推荐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推荐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汇总后 , 按要求报送至全国博管办 。对不符合全国博管办新设站条件或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申请材料予以一次性告知并退回 。
(五)国家备案确认 。全国博管办将根据推荐单位报送的名单 , 组织核查有关申请材料 , 对符合设站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网上注册 , 对不符合新设站条件的或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申请材料予以一次性告知并退回 。全国博管办将根据工作进展进度情况 , 适时在网上申报系统上开放新设站结果查询 , 届时还将一并开放下载打印新设站备案通知等功能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办理开通全国博士后进出站管理信息系统权限等事宜 。
三、动态调整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将被注销设站资格 , 被注销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年后可重新申请设站:
(一)在全国博士后综合评估中被评估为不合格等次 。
(二)新设站两年内未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
(三)连续三年未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
(四)严重违反博士后工作有关规定或存在重大学术不端等问题 。
(五)无法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 , 或因业务调整、重组、破产等原因无法继续开展博士后工作 。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每年集中向有关地区、部门通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动态调整情况 。
四、有关政策和联系方式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已成为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重要创新载体 , 对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挥重要作用 。据了解 , 根据江门市有关政策 , 对我市新设立并招收博士后博士后工作站(分站) , 将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建站补贴 , 其中属于蓬江区的建站单位增加至60万元的建站补贴 , 属于鹤山市的建站单位 , 建站补贴更增加至100万元;对已设立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事业单位 , 招收和引进博士后的 , 每新招收1名博士后 , 将给予建站单位3万元工作补贴 , 属于鹤山市的建站单位的工作补贴增加至10万元每人 。
同时 , 经国家批准、省备案进入我市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 , 发放最长2年的在站生活补贴 , 补贴标准及期限:1.国内博士毕业后 , 到我市企事业单位进站从事博士后工作的 , 20万元/人/年;其中属于江海区、鹤山市的博士后 , 生活补贴为25万元/年 。2.全球排名前1-300名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来我市从事博士后工作的 , 30万元/年(鹤山40万元/年);3.到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从事博士后工作 , 并入选东西两翼及北部生态发展区博士后引进项目的 , 叠加享受20万元/人/年 。
上述申报及有关政策 , 可直接咨询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四楼;联系人:刘先生、马先生;联系电话:0750-3327033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