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清远市太和镇中心幼儿园学位申请指南( 二 )


(三)提交申请资料:6月29日—7月1日,家长携带学位申请表及申请学位所需材料的原件,A4纸复印件到幼儿园申请学位,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准予申请并让家长在申请表上签名确认,申请表幼儿园保存,同时领取抽签编号 。下列情况之一者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申请:1.材料不齐或虚假的;2.年龄不足3周岁的 。
(四)资格审核:7月2日—3日
(五)资格公示:7月4日—7月6日公示符合条件的幼儿名单 。在幼儿园门口公示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名单 。
(六)公开抽签:7月10日上午9:00现场抽签并公布结果 。参加公证人员有: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代表1名、教育局教育股代表1人、教职工代表2名、家长代表3人、幼儿园领导 。
(七)公布录取幼儿名单:7月10日—12日公示拟录取的幼儿名单 。在幼儿园门口公布拟被录取的幼儿名单 。
(八)体检:幼儿通过抽签获得入园资格后,需在开学前到区体检中心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
注册:7月14日—15日 家长凭户口簿及抽签编号到幼儿园财务室注册(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逾期视自动放弃学位 。
注意:清新区第一幼儿园、清新区第二幼儿园、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在同一时间开展,每个幼儿只能选择1所幼儿园申请学位及提交申请资料,如在资格核查中发现同一名幼儿在两所及以上的幼儿园申请学位及提交申请资料,则直接定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取消其报名资格 。
咨询电话:太和镇中心幼儿园:0763—5816493
相关投诉电话:区教育局教育股:0763—5820886、区教育局纪监室:0763—582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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