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安排( 二 )


1.户籍在浙江省内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
2.人事关系在我省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
3.在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班学生
全省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和本科在校毕业班学生,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格式请在附件中下载)报考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
4.在省内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非浙江户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格式请在附件中下载),报考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
五、面试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发放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17年2月下旬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查询 。自2015年下半年批次起,教育部考试中心不再打印、补办、下发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面试合格的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 。
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情况 。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4-87323004 ,0574-87726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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