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缴费指南( 二 )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转移接续: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期间跨地区转移 , 可将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随户籍转入新参保地 , 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 , 并享受相应待遇;参保人员达到养老金待遇领取年龄 , 已领取养老待遇 , 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 在原参保地领取养老金待遇 。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限 。
参保人员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
【济南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缴费指南】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 , 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只计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 并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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