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下半年天津教资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二 )


3.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或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
4.具有高中低风险区(以国务院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静态管理区域、市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涉疫区和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将县(市、区、旗)调整为所在乡镇(街道)]及感染者关联轨迹区旅居史的,且未完成规定的隔离管控措施的考生,或其他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风险的隔离管控的考生,须配合考点进行专业评估研判,经组考单位和辖区指挥部同意,方可参加考试,并服从考点的相应安排 。
5.凡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
6.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考资讯网”发布的信息,以及各考区发布的提醒消息,随时留意短信通知,及时了解相关要求 。
7.考生须遵守考点所在地的其他疫情防控要求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