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三 )


九、其他
(一)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
(二)拟录取考生经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 。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纳入学院当年招生计划 。
(三)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一律不作修改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
(五)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应及时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下载调档函或定向就业合同,完成拟录取相关手续 。
(六)符合教育部照顾或加分政策(《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的考生请在2023年3月28日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至指定邮箱(kwb101@sina.com)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申请考生加分资格 。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一项加分 。
(七)请考生提前做好复试准备,熟悉复试流程,如有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的请及时与学校、学院沟通 。请提前做好住宿、交通等相关准备 。
十、监督申述
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及社会监督 。在复试录取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请联系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方式:(023)65106714,cqujw@cqu.edu.cn 。
十一、附则
本复试录取方案由重庆大学研招办负责解释,与教育部、重庆市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重庆市文件为准,敬请理解与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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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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