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绍兴暨阳学院非教学岗招聘公告 暨阳学院招生网( 二 )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以学院认定意见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
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 。
聘用人员纳入学院合同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
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招聘单位网站“通知公告”专栏(http://www.zjyc.edu.cn//);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
2.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
3.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要求和相关安排 。
4.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
监督电话:0575-87761238(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纪检室)
5.本次招聘工作由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负责解释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
咨询电话: 0575-87760023(冯老师) 。
通讯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浦阳路77号(邮编31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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