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流程的通告( 三 )


2.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当月以前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高额医疗保险费的 , 由缴费人向参保地医保部门提出补缴(核定)申请 , 医保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定应缴费额并推送税务部门后 , 缴费人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纳 。
(九)黔西南
1.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当月或从当月按顺序申报缴纳当年任意剩余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补助费的 , 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 , 直接缴纳医疗保险费 。
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 , 由缴费人向参保地医保部门提出补缴(核定)申请 , 医保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定应缴费额并推送税务部门后 , 缴费人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纳:
(1)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当月以前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补助费;
(2)未达到享受退休医保待遇最低缴费年限而需要一次性趸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
二、费款缴纳期限
灵活就业人员应于申报当月最后一日前缴纳已申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补助费 。
三、缴费渠道
(一)掌上缴费渠道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享服务”、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 。
掌上缴费渠道操作指引详见《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申报缴纳操作指引(掌上)》(附件1) 。
(二)线下缴费渠道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税务机关各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征收窗口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 。
线下缴费渠道办理指南详见《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流程办事指南(线下)》(附件2)
(三)委托银行代扣
已委托商业银行代扣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 可通过商业银行继续代扣医疗保险费 。
四、咨询办理
(一)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 缴费人在办理上述业务时如有疑问 , 可以拨打“区号+12393”致电医保部门服务热线咨询 。
(二)通过掌上缴费渠道申报缴纳遇到的系统故障、报错提示等问题 , 可以通过拨打95534客服热线电话咨询解决 。缴费人对缴费地点或缴费流程不清楚的 , 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咨询 。
五、系统保障
为确保顺利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流程优化 , 2023年3月29日17:00至2023年4月3日8:00期间 , 贵州省范围内各医疗保障部门将暂停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变更、终止和征集信息核定业务 。税务部门各缴费渠道正常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 。
特此通告 。
附件:1.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申报缴纳操作指引(掌上).doc
2.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流程办事指南(线下).doc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流程的通告】2023年3月28日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