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全市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 )

有面试要求的招生学校,须在4月28日(星期五)前将《2023年青岛市职业学校面试安排表》(附件1)纸质和电子版报市招考院中招处 。在5月7日(星期日)至12日(星期五)各校须完成面试工作,5月16日(星期二)将面试合格考生分专业录入“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同时将打印盖章的合格考生名单报市招考院中招处备案,面试考生合格名单内容包括:学校代号、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学籍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初中毕业学校、合格证编号(其中学校代号、专业代号、专业名称以市招考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同一招生学校有多个面试专业的,须分专业分别上报 。
各职业学校务必严格按规定时间和格式上报面试合格名单并在平台录入面试合格信息,若因此造成的录取投档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 。
三、志愿和批次设置
(一)志愿批次按顺序设置为:提前批(“3+4”本科)、普通高中批、分数带、五年制高师和三年制中职职普融通实验班 (以下简称“五年制高师和职普融通”)批、五年制高职批、中职技校批 。
(二)提前批志愿为4个平行志愿;五年制高师和职普融通批志愿为2个平行志愿;五年制高职批志愿为3个平行志愿;中职技校批志愿为1个志愿;职业学校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1个专业 。所有批次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和“学校服从调剂”志愿 。
(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可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
四、录取工作程序
录取结果和投档满额学校名单等信息在“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登录青岛教育政务网,网址:http://edu.qingdao.gov.cn,通过“招生考试”栏目中的“便民服务系统”进入)统一发布,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及时查询录取去向,按时到招生学校报到 。
录取工作分2个阶段进行(具体工作进程详见附件2):
(一)第一阶段:完成提前批(“3+4”本科)、五年制高师和职普融通批、五年制高职批、三年制中职技校批投档 。
四区(指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和高新区网上填报分数带志愿时,全市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同时调整已填报的“五年制高师和职普融通批”、“五年制高职批”、“三年制中职技校批”志愿 。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3〕37号)文件要求,不允许职业学校退档和改录 。
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并公布录取结果后,考生自行登录平台查询第一阶段投档结果,并按规定时间到招生学校报到 。有缺额计划且需要面试的职业学校组织第二次面试,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参加面试 。各职业学校在平台完成第一阶段投档考生报到信息确认工作,并在省计划管理平台完成计划调整工作 。
(二)第二阶段:职业学校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有缺额计划的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生源 。未投档考生可参考市招考院公布的职业学校第一阶段投档满额学校名单,到未满额的招生学校报名参加缺额补录 。各招生学校根据生源组织情况,按照市招考院要求在录取平台提报缺额补录录取信息 。
在规定时间内,驻青招生学校通过中考平台办理录取手续(含注册录取) 。
中职部分的录取,市招考院集中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直接办结录取手续;“3+4”本科、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部分由省考试院负责审核及打印录取新生花名册 。8月4日(星期五)后,不再接受新办理录取手续的申请 。相关职业招生学校须按省考试院要求规定的时间完成网上招生计划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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