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盘龙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网上信息确认材料+时间( 二 )


(三)监护人在盘龙区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该证明必须在2023年2月28日以前办理) , 如果监护人有一方户籍在昆明市主城区 , 可以不提供;
备注1:如果您提供《云南省居住证》 , 除上传《云南省居住证》有居住信息的那一页外 , 还需上传居住证发放回执 。
备注2:如果您提供电子化《云南省居住证》 , 请点击“查看二维码” , 并上传有二维码的电子化《云南省居住证》 。
备注3:如果监护人有一方户籍在昆明市主城区 , 请上传该监护人户口簿首页(即有派出所公章的那一页)、户主页以及监护人页 。
(四)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在盘龙区的居住材料(房产证、银行开具的房产抵押证明、昆明市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查询表、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
备注1:请上传房产信息页 , 即有姓名、地址的那一页 。
备注2:如果您提供购房合同 , 请上传房产信息页 , 即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的那一页 。
(五)监护人近期出具的在昆务工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务工地社区出具的务工证明等其中一种);
(六)监护人在昆明市主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昆明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城镇职工近三年养老保险缴费明细等其中一种) , 未缴纳的不需要提供;
以上材料通过照片上传到“昆明义招网”平台中 , 每位家长可以上传10张照片 , 为确保能够正确审核家长所提交的材料 , 家长拍照时务必确保图片的清晰、完整 , 并按以上顺序上传 , 请勿倒置 。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 , 学校将对提供的入学材料进行线下复核 , 查实为虚假入学材料的 , 将取消该生入学资格 。
除上传入学材料外 , 随迁子女监护人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随迁子女确认点及其咨询电话 , 仅限4月10日-14日接受咨询;
(二)对办理了预登记手续且通过确认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将结合我区学位情况 , 按以下四个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且在辖区内购房居住的;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且在辖区内租房居住的;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未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在辖区内购房居住的;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未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在辖区内租房居住的 。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将谢绝随迁子女家长的入学申请:
1.未在3月1日-7日完成网上预登记的;
2.完成了网上预登记但未进行确认的;
3.完成了网上预登记但不符合入学政策的;
4.已经入学并取得小学学籍的 。
(四)未按要求完成网上预登记、未通过确认或不符合入学政策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应到户籍所在地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对统筹安排学校不满意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可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若因入学问题出现扰乱社会治安的 , 由辖区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
(五)我区将根据学位情况 , 依顺序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 公办学校学位不够的 , 安排到政府统一标准购买了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费用差额部分由民办学校按照收费标准向家长收取 , 请监护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前做好准备或联系户籍地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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