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二 )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初试总分值+复试总成绩×30/复试总分值
八、录取规则
(一)根据西南政法大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
(二)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参加复试学科(专业、方向、学习形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分组复试的学科(专业、方向、学习形式)分组录取 , 拟录取名单按组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 , 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 。
(三)不予录取的情形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 不予录取 。
2.未参加复试者 , 不予录取 。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 不予录取 。
4.面试成绩低于90分为不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5.专业课考核成绩低于90分为不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6.同等学力加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7.体检不合格者 , 不予录取 。
九、信息公示
西南政法大学调剂工作办法、调剂考生复试名单、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及其他调剂复试录取信息将在研究生院网站集中统一公示 。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以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
十、监督投诉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
投诉电话:023-67258879(纪检监察室);18323466292 。
投诉电子信箱:xzhpb@swupl.edu.cn
十一、考生咨询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7258893;
023—67258892;023—67258895(传真)
电子邮箱:xnzfyzb@163.com
十二、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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