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长沙城区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初中招生规定( 二 )


符合长沙城区升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 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就读的 , 必须填报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志愿 。
学生(家长)可以同时填报一所公办学校志愿和一所民办学校志愿;其中公办学校志愿为必填项 , 民办学校志愿为选填项 。学生(家长)在选填民办学校志愿时 , 必须明确公办学校志愿优先还是民办学校志愿优先 。
4.微机派位
6月30日 , 城区初中学校(含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统一进行微机派位 。
选择公办学校优先的 , 若派中公办志愿 , 不再参加民办学校微机派位 , 也不再参加有富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征集志愿招生 。选择公办学校优先但未派中公办志愿的 , 可参与民办学校微机派位 , 若派中民办志愿 , 即录取到民办学校;若未派中民办志愿 , 则录取到公办派位学校或参加有富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征集志愿招生 。
选择民办学校优先的 , 若公办志愿与民办志愿均派中时录取到民办学校;若未派中民办志愿 , 则录取到公办派位学校或参加有富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征集志愿招生 。
7月1日 , 公布小学升初中微机派位结果 。
5.征集志愿招生
7月6日—8日 , 填报了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志愿 , 微机派位未派中仍需选择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就读的学生 , 以及城区外需跨区域选择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就读的学生 , 登录“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 , 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征集志愿 , 参加有富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招生 。征集志愿报名数小于或等于富余学位数 , 全部录取;若大于富余学位数 , 实行微机派位 , 随机录取 。
6.审核录取
7月中旬 , 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微机派位等情况审定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初中招生的最终录取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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