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二 )


2. 网上选择确认点(考生选择确认点,无需来现场确认,材料审核由认定机构网上核验 。):
①社会考生:兰溪市教育局;
②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本科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各专业所属分院综合办公室 。
3. 上传个人照片和个人承诺书图片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 。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上传的个人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须统一 。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个人承诺书”中的“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
4. “普通话证书信息” 。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
5. “学历学籍信息” 。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 。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
(4)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6. 通讯地址务必详细准确,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申请人签收 。
第三阶段为体检(行知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政策咨询、体检详见确认学校认定公告) 。
1. 体检时间:4月27日 。上午7:00空腹,社会考生自行前往兰溪市中医院(兰溪市兰荫路108号)进行体检,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由申请人自付,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未参加(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的)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
2. 下载体检表:体检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或附件2下载,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好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五项内容,准备两张小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一张证件照贴在体检表上,一张背面写上“姓名+认定类别+体检号(例:张三+小学+体检号)”于体检报到时交给中医院工作人员,照片将用于教师资格证 。
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
第四阶段为受理审核决定 。
1. 材料和思想品德审核:申请人于4月24日前提交电子材料详见附件3 。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平台信息核验通过,无须提交任何材料 。核验未全部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兰溪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邮箱(173404367@qq.com),文件夹名称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例:小学语文 张三 13xxxxxxxxx)”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电子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醒,以居住地参加认定的社会人员,必须上传当地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正反两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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