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乐山民办学校招生政策 2023乐山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二 )


第三批次为面向市内县外的录取:户籍或居住条件等不符合第一、二批次要求,为乐山市内县(市、区)外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在乐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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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分四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为经批准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民办初中录取;
第二批次为面向本县(市、区)内一类录取: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或小学学籍在本县(市、区)范围内,符合条件之一;
第三批次为面向本县(市、区)内二类录取: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及学生本人的居住证或住房在本县(市、区)城区范围内,符合条件之一;
第四批次为面向市内县外的录取:户籍或居住条件等不符合第二、三批次要求,为乐山市内县(市、区)外户籍或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乐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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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方式
(1)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则分批次依次录取,每一批次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则全部录取,并启用下一批次招生;若该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则通过电脑随机录取 。前一批次录取达到学校招生计划数不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未报名注册所空出的学位,由民办学校自行补录 。6月13—14日,民办学校补录名单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市直管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 。民办学校补录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招生 。
(2)电脑随机录取方式采取“全省招生系统”离线摇号模式,即将报名数据导出“全省招生系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录取 。电脑随机录取程序鉴定、公开录取等过程将邀请家长代表参加,由公证处全程公证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
六、招生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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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免试全覆盖
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 。凡未通过“全省招生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并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 。对违规招生造成的一切稳定问题及所需经费问题由招生地政府及相关学校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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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入学管理
学校要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实施均衡编班,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不得出现超过55人大班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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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学籍注册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利用学籍系统规范学校招生,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和学籍注册协同统一 。要严格学籍注册,逐级审定各学校新生录取名单,并在新生报名注册学籍时实行逐一核对、批量导入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民办小学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如新录取新生已于去年注册学籍入学的,一律退回原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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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学籍转接管理
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学校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或扩大规模,小学高段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得转学,坚决防止通过转学提前抢挖生源 。严肃查处为超计划招生、违规转学、违规跨区域或跨学段招收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手续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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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阳光招生
学校招生要做到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积极做好宣传引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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