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通知( 二 )


5.确认待录取通知 。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为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限内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再为其保留资格 。
四、复试录取
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办法按《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复试结束3日内,学院在官网公示考生成绩,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 。最终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
五、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 。
六、咨询监督电话
我校将在本次调剂工作中安排专人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工作日),做好调剂考生咨询的解答工作 。
【2023年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通知】

2023年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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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招生科咨询举报电话:0991-4332532
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991-411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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