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2023年上半年东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三 )


2.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中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作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
3.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通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认定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 。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 。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 。
4. 认定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无差别受理区教育窗口(艺海北路388号B幢西一楼),0579—86924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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