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季芜湖中小学教资认定范围对象及要求汇总( 九 )


南陵县
认定范围对象
南陵县2023年春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南陵县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南陵县居住证的人员;
(三)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南陵县的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四)驻南陵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持有有效南陵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南陵县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芜湖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
驻南陵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
港澳台居民持有南陵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南陵县教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
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文件精神,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规定的相应学历 。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南陵县医院体检合格 。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查看 。
【2023年春季芜湖中小学教资认定范围对象及要求汇总】(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