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河北省高校招生音乐类统考时间及防疫要求( 二 )


(2)为保证考生及工作人员健康安全,考前健康监测结果异常考生的考试时间另行安排、通知 。已报异常的考生检测结果如有变化,请及时通过咨询电话报告我校 。
(3)保持所填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以备特殊情况联络 。
(4)确保提交的核酸检测报告或抗原自测结果为本人真实情况,因虚报、隐瞒、未及时准确报备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二)考试期间健康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持纸质版《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附件1)进校,抗原或核酸结果异常的考生同时还应持有纸质版《抗原或核酸结果异常考生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承诺书》(附件2) 。
2.仅允许考生本人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器乐专项测试(仅限古筝、扬琴、古琴、架子鼓、电子管风琴、马林巴、排鼓等测试器种)陪同人员须按照考点要求进入考试区域,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
3.进校后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其中阳性或有疑似症状的考生须全程佩戴N95口罩 。除进入考场考试和身份验证时,其他时间需全程佩戴口罩 。
4.考前健康监测正常的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乐理、练耳测试须知
1.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并随时关注天气情况,以免延误考试 。2023年2月18日14时至19时,考生可到考点门口查看考试楼位置图和考场分布示意图,但不得进入校园 。
2.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3.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 。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 。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
4.除必需的考试用品(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等)外,其他任何物品(通讯工具、计时设备、自备纸张等)不得带入考场 。严禁将通讯工具、计时用表等物品带入考场,考试期间一经发现,无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规处理 。
5.开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正式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允许提前退场 。因考场需进行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建议考生在开考前15分钟(声乐类为2月19日13:15前,器乐类为2月19日16:15前)入场完毕 。
乐理、练耳测试为一个考试场次,分两部分进行,先进行乐理测试(30分钟),乐理测试结束后继续进行练耳测试(20分钟),考生不得离开座位 。练耳测试采取统一放音方式 。乐理测试未参加,练耳测试不允许入场参加考试 。
6.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上以便核验 。领到答题卡、试题和草稿纸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须按要求在规定区域内粘贴条形码 。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须保持答题卡卡面清洁、不要折叠、撕破 。
遇试题、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答题卡皱折、撕破、穿孔和污损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 。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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