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入学一件事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原文( 二 )


第四步,提供学生学籍信息 。系统通过学生身份证号码向省学籍系统比对获取学籍相关信息(幼升小主要判断是否建过小学学籍;小升初主要判断是否当年小学毕业) 。
第五步,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信息 。法定监护人根据系统提示,提供需要就读所需的合法固定住所相关证明材料(面积不足人均18平方米需要补充唯一住宅证明);无合法固定住所需补充无房(住宅)证明 。
第六步,补充其他辅助信息 。针对特殊情形,经申请人授权获取相关材料信息 。如法定监护人不在一本户籍簿上需提供结婚证、学生的出生证明等 。
第七步,生成公办地段学位告知电子档案 。按照全流程网办单套制归档标准将一网通办内所有学生相关信息以及办理痕迹等汇集成独立的电子档案,形成入学“一件事”一网通办的电子档案库,供相关学校调阅 。
(二)线下报名流程
入学报名原则上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 。对于法定监护人无法提供学生入学相关电子化材料等特殊情形,将转为线下办理 。
第一步,准备材料 。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准备好入学相关材料的原件,如房产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出生证原件等 。
第二步,现场审验材料 。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录入信息,根据提示审核验证材料原件 。
第三步,书面通知结果 。符合公办入学条件的学生,发放公办地段学位告知书同时按照单套制归档标准生成独立的电子档案,形成学生的入学“一件事”一网通办的电子档案库 。
四、技术支撑
(一)线上受理专栏建设
市、各县级市(区)充分利用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事项管理、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等公共支撑能力,加快本地区入学“一件事”系统改造建设,在“苏服办”“苏周到”等服务平台设立专栏,积极向集成化自助服务终端拓展,方便群众线上办理 。
(二)推动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
市、各县级市(区)加大对入学“一件事”事项办理相关业务系统的整合力度,推动相关业务系统与本地区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 。加快推进涉及入学“一件事”相关业务系统的深度对接,有效满足各相关业务部门的需求 。
(三)推进相关业务办理数据按需共享应用
市、各县级市(区)按照入学“一件事”事项办理业务流程,梳理数据共享需求、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清单,发挥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作用 。明确数据共享供需对接、规范使用、争议处理、安全管理、技术支撑等,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依法依规有序共享,不断提高共享数据质量和效率 。
(四)建立健全相关业务的数据标准规范
市、各县级市(区)按照国家关于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的标准要求,围绕事项名称与编码规则、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规范、服务质量、监督评价等方面,建立健全相关业务的标准体系,细化评价指标,完善评价方法 。
五、职责分工
(一)教育部门
牵头负责苏州市入学“一件事”改革总体工作 。牵头梳理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办理流程、申请表单和省厅数据对接需求,建设苏州市入学“一件事”总入口 。组织市县两级入学“一件事”对接工作 。
(二)行政审批部门
协调公安、资规、民政、卫健、人社等部门,解决入学“一件事”改革难点痛点,协助对接“苏服办”相关工作 。协调各县级市(区)行政审批部门做好各地入学“一件事”的相关工作 。
(三)大数据管理部门
负责系统云网资源供给,做好“苏周到”对接、中台技术支撑 。指导各县级市(区)大数据管理部门配合做好各地入学“一件事”的需求建设和技术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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