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 南昌新建区教资认定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二 )


(8)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我区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发布的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 。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
(9)申请人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应提交承诺书,写明补齐材料时限 。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给予认定 。
上述材料(除材料4分别粘贴在材料3和材料5上)请按顺序整理好(自备档案带)提交 。
(四)体检
现场确认通过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组织申请人统一体检,告知申请人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 。体检时间一般安排在申请人现场确认通过后的工作日 。体检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建区教育体育局政务信息公开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http://xjq.nc.gov.cn/xjqrmzf/xjqjtj/xxgk_bmlist.shtml)发布,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关于调整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材料归入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档案中 。
(五)最后认定工作
在7月20日前对2023年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上述审查完备且合格,据实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做出认定结论,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教师资格证书》 。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另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和《教师资格证书》由认定机构统一邮寄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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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 南昌新建区教资认定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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