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须知( 二 )


3.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字)(附件) 。
注:以上办理材料原件由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审核完后退还考生 , 扫描件由考生本人上传到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 。
五、免考说明
(一)免考取得的合格课程只能用于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证 。
(二)考生办理免考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 。如考生免考申请被驳回 , 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修改 , 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改并重新提交申请 , 当次免考申请无效 。
(三)各确认点或主考学校须于考生毕业申报时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打印《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 与考生毕业申报材料一起报送省招生考试院 。
(四)考生提供的免考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 , 凡伪造、涂改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 一经查出 , 即取消免考、毕业办证资格 , 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2023年上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须知】附件(点击查看或下载):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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