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初中 2023眉山东坡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 三 )


1.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划片范围内的户籍);
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房产证等住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必须拥有该房产50%及以上的产权) 。
③区教体局及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2.用户籍申请学位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划片范围内户籍);
②区教体局及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3.用住房申请学位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籍地点不限);
②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的房产证等住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房产证(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必须拥有该房产50%及以上的产权,且入住3个月以上),或购房合同(入住6个月以上) 。
③该房产的水、电、气表号 。若个别老旧小区房产不能提供水、电、气表号,则根据消费的实际情况提供缴费凭证等材料 。
④区教体局及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4.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学位须提供材料:
(1)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证明就读儿童少年与务工人员的关系) 。
(2)在有效期内的中心城区居住证或在中心城区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①自购房者:提供购房合同及入住消费3个月的水、电、气表号,②租住房屋者:提供租房合同、房东房产证明及入住消费6个月的水、电、气表号) 。
(3)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务工者身份证(区教体局根据其信息到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核查)、及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1份、社保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4)进城经商人员需提供:2023年4月30日前在中心城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附门店租赁合同、房东房产证明、门店近期经营照片)、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
注: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区教体局才予以登记审核 。
①在中心城区(眉山市社保局或东坡区社保局)截止2023年5月31日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的;
②在中心城区有购房合同且入住3个月的;
③在中心城区有工商经营执照,有完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 。
(四)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根据分类安置原则,落实“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接受义务教育,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收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
(五)“小升初”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控学生无序流动 。
1.小学毕业生学籍信息(户籍、住址等)在东坡区范围内发生变化 。需跨不同初中校招生服务区申请就读的,学生及法定监护人须在统一规定时间内,向原划定的应读初中校和拟申请就读初中提交户籍、住址等相关学籍信息变化证明材料原件,填写《眉山市“小升初”同区县跨招生服务区学位申请审核表》,两初中校审核并签署意见,上报区教体局审核后确定就读学校 。拟就读初中校负责公示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区教体局划转学籍 。以下四种情况不需上交:从农村小学毕业到中心城区就读初中的学生,若户籍或住房等符合中心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凡是到民办学校就读初中的;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生符合在中心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市外小学毕业生符合在中心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