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丰县财富城人才公寓开始申请 丰城市人才公寓( 二 )


(1)调离县内或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后未在县内重新就业的(给予最长3个月过渡期);
(2)申请人或配偶在丰县购买自住用房且完成装修的(给予最长8个月装修时间);
(3)无正当理由连续30天未居住,或超过2个月不缴纳相关应缴费用的;
(4)出现破坏公共环境、扰乱公共秩序等违反人才公寓管理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为的;
(5)对人才公寓进行转租、转借、合租的,未经批准自行对人才公寓进行改造或改变公寓用途的;
(6)入住期间存在违法乱纪、失信行为或以弄虚作假等其他不正当手段租住人才公寓的;
(7)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形 。
六、其他事项
1.城建集团建立人才公寓住房管理档案,详细记录人才公寓的申请、审核、分配、管理以及退租等信息,城建集团不定期对人才公寓的租住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2.凡用人单位和承租者本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实,取消人才公寓租住资格 。承租人损坏公寓设施等情节严重的通报人才所在单位,3年内取消租住对象和用人单位人才公寓申请资格 。
联系方式
丰县县委人才办 0516-89210370
附件:
1.财富城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
2.财富城人才公寓租住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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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丰县财富城人才公寓开始申请 丰城市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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