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锡山区人才公寓申请攻略 锡山开发区人才公寓( 二 )


其中:各类人才均需提供材料1、2、3;A类人才另需提供材料7;B类人才另需提供材料4、5;C类人才另需提供材料6 。
申请人及协议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其中因政府审核流程暂不产备的资料可在诚信承诺的基础上先行入住,相关资料后期另行补充完善 。
四、申请程序
1.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登录东城青创人才服务公众平台,填写《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申请,申请时间至少提前1天
2.审核 。符合条件的人才,其相关材料经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单位初步审核后,即可按照政策入住 。其中需要事前减免或享受一事一议特殊政策的,需提交街道人才工作办公室审定,审核结果在街道人才服务公众平台公示后生效 。
3.入住 。入住人才公寓,需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其中短期入住的,可由用人单位与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其费用由用人单位定期结算 。
4.管理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人才公寓,不得转借、转租、闲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者附属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维修或者赔偿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住房并在30日内退出租住住房;逾期拒不退出的,依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取消其再次申请人才公寓的资格 。
1.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
2.承租人离开 (含调动、辞职、辞退、离职等) 锡山区或变动工作单位后仍在锡山区工作但未重新办理租住手续的;
3.承租人违规转租、转借或私自改造房屋内部结构、改变住房用途的;
4.承租人连续3个月不居住的(因公出差等特殊原因除外) ;
5.承租人连续2个月未及时缴纳房租,或有其他严重违反租住协议的
6.承租人申请提前退租的(如有剩余租金,不予返还);
7.经审核不再符合入住条件的
8.需要停止租住的其他情况 。
企业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纳入人才公寓服务范围的需书面提交《东城国际青年人才公寓协议单位申请表》,其中属于区、街重点企业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协议单位申请经街道人才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单位负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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